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“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”,现我司将生产运营过程中危险废物产生、贮存、委外处置等环节对外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产生环节:机械保养维修产生的废机油,环保风机过滤后的活性炭纤维,及产生喷淋塔废水。
危险废物名称、类别、特性及去向:
危险废物名称 | 危险废物类别 | 危险废物特性 | 危废去向 |
废活性炭 | HW49 | 毒性 | 第三方处理 |
废机油 | HW48 | 毒性 | 第三方处理 |
喷淋塔废水和水帘柜废水 | HW49 | 毒性 | 第三方处理 |
以上信息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,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,联系电话:0758-7668839。
广东菱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8日